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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学校课程建设的通知
    日期:2018-04-20   来源:课程室  浏览量:1468

甘教基〔2012〕12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

近年来,我们下发了《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甘教基[2009]29号)和《甘肃省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开发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甘教基[2010]44号)(以下统称《指导意见》),各地按照《指导意见》在学校课程建设方面开展了实践和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面临着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经费不足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现就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学校课程建设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学校课程建设的时代性和紧迫性

完善课程体系是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主要任务,学校课程是基础教育三级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抓好学校课程建设是学校深化课程改革的最有效抓手。开发和实施好学校课程是全面实现教育目标,落实课程计划,彰显学校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学校课程建设的基本前提是全面实施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建设要关注学生的发展需求,强化课程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学生经验的全面结合,体现课程的活动性、实践性和综合性。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学校课程建设的紧迫性和使命感,体现时代的要求,在课程资源开发中有机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精选与当地实际相结合的对学生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有价值的课程内容,提升学生的科学、人文素养和道德品质。

二、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大学校课程建设力度

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学校课程建设成为课程改革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各地要进一步把握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的内涵,加大课程建设的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突破课程改革这个难点和薄弱环节。学校课程建设是有组织的学校行为,是一项专业化、专门性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要加强对学校课程建设的业务指导。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学校课程发展规划,加强和社区的合作,吸收社会各方面资源,全面提升学校课程建设的能力与水平。各地要充分发挥学校课程建设示范校的作用,有计划、有组织的推进学校课程建设工作。

三、建立机制,进一步为学校课程建设提供保障

学校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制定相关的制度十分重要。各地要认真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建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制度。确保学校课程的课时量,义务教育学校课程的课时应达到义务教育总课时的8~12%,普通高中要按照学分要求安排课时。确保学校课程建设经费,义务教育学校从公用办学经费中列入预算,普通高中学校经费支出计划中要将学校课程实施列入专项。确保对教师课程开发能力的培训,通过校本教研、理论研修等多种途径,提高教师课程开发和实施的能力。同时,各地要加强学校课程开发申报、审批等工作。

四、加强监督,确保学校课程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学校课程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才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学校课程建设工作列入年初工作计划,作为年底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课程建设工作纳入到学校的督导考核指标中,作为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质量提高、内涵发展、特色化建设重要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把教师参与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情况纳入教师评价和业务考核中,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作为教师评优选先和职称评定的重要指标,定期检查课程实施状况。

省上将加大对各地学校课程建设的督查、指导和评估,开展相关专题培训及教学评比等活动,在基础教育科研成果中设立学校课程专项,为学校课程建设提供专业支持和保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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